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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駕駛汽車需要安全四倍,最好是10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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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圖來自中國的研究,使用的方法以前沒有用於研究自駕車輛安全感知 - 一種“表達偏好方法”。

該研究所表示,“結果顯示公眾不會接受這項新技術,除非它被證明更安全,大約是人類駕駛車輛安全性的四到五倍。” “儘管自動駕駛車輛會為個人帶來便利,但如果他們具有與人類駕駛相同的風險等級,公眾將更不可能接受甚至容忍自動駕駛車輛。正如之前的研究所表明的那樣,當一個人將安全性委託給外部因素時,例如自動駕駛汽車,個人就會增加他或她對安全的需求。“

該研究由天津大學和長安大學進行,研究結果基於499名來自天津市的調查對象。

在受訪者中,有一半被隨機分配完成了一項針對人力驅動車輛的調查,而另一半則完成了自駕車型。

風險頻率表示為每行駛一定車輛公里數的一個死亡率和每個特定人口數的一個死亡率。受訪者被要求接受或拒絕每個交通風險情景,分為四個等級:永不接受,難以接受,易於接受和完全接受。

結果是四到五倍更安全的數字。

該協會表示,目前的全球交通致命風險估計為每10萬人17.4,比自動駕駛車輛的50%受訪者所接受的頻率高350倍。這意味著受訪者希望自動駕駛車輛能夠將安全性提高兩個數量級,以應對當前的交通風險。

基於這些結果,研究人員根據工業安全風險的容忍度(健康與安全領域制定的概念)提出了自動駕駛車輛(SDV)的以下要求,其中風險由三個標準區分:不可接受,容忍和廣泛接受。

  • 不可接受:SDV不如人類駕駛員安全
  • 可容忍:SDV安全性的四到五倍 - 因此能夠減少75-80%的當前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 廣泛接受:SDV比目前的全球交通風險安全兩個數量級 - 改善100倍 - 或者在公共交通方面經歷相同的數量級,例如鐵路和商業航空

據該協會稱,人為錯誤被認為是美國94%的交通事故和英國的75%。 “雖然自動駕駛車輛有可能顯著減少這些類型的碰撞,但它們也會引入一些新的道路風險,包括網絡攻擊造成的事故。製造完全安全的自動駕駛車輛在技術上和經濟上都是不可行的,但政策可能要求讓他們在路上的風險盡可能低於技術上可實現的。“

結果發表在論文中自動駕駛車輛的安全性如何?',發表在風險分析雜誌上。